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

评选通知

-年度

各团学组织:

过去的一年里,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在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推进从严治团,紧密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加强对青年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重点,服务学校发展大局,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听党话、跟党走,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以优异实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周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

红旗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

(二)优秀个人

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优秀团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书记、团务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社团干部、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优秀艺术团干部、文体活动积极分子、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工作积极分子、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志愿者、团学工作积极分子、优秀班干部、优秀国旗卫士

(一)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在“i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记录比例高,在开展活力在基层活动中表现积极的优先考虑。

4.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5.基础团务扎实。“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5%(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年4月30日)。

6.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7.团员组织观念强,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参与组织生活热情高,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踊跃参与学风建设,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特别是在遵守宿舍管理制度方面能起到积极示范作用)。

(二)优秀学生社团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同学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成长成才。

2.组织机构健全、社团规模适度,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具有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章程;定期召开学生社团会员大会;学生社团负责人须通过会员大会民主选举,经学校团委批准后产生;学生社团的成员须是本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具有稳定、对口、负责的业务指导单位,设有至少1名固定的社团指导老师,由具备一定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的本校在职教职工担任。

3.积极组织校园活动。按照《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社团活动审批程序》开展学生社团工作。每学期在校团委指导下开展社团活动不少于3次,活动主题鲜明、内容形式健康、活动参与面广,在校内外相关领域有较大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发展、维护学校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没有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没有开展商业性活动,没有任何违法违纪活动;没有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

4.具有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学生社团主要活动经费来自于学校拨款和社会赞助等合法渠道,并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每学期向全体成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

5.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自觉服从党委、团委的引导、服务和联系;社团运行良好、会员凝聚力强,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作用;学生社团会员及其工作人员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没有进行与学生身份不符合的活动。

6.在学校团委正式登记注册1年以上,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年审。

7.年以来,承办过院级文体等各类比赛或组织过院级各类团学活动。

(三)优秀社团指导老师

1.担任学生社团指导老师一年以上;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原则,政治素质好;忠于职守,有效指导社团开展活动;

3.主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学校团学工作的要求同本社团的实际相结合,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成绩突出;

4.年以来,所带的学生社团承办过校级文体等比赛、组织过校级团学活动或获得过校级表彰或奖励;

5.所带的学生社团获年度“优秀社团”优先考虑。

(四)优秀团员

1.党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全日制学生。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遵纪守法,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公益活动和志愿者活动。

4.集体观念强,关心团的事业,积极支持和参与团的活动,在团员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缴

纳团费。

5.积极参加学院、系和团支部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6.本年度中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7.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良好,无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的记录,本年度中无违纪行政处分记录(重点考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

8.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记录10个小时以上。

9.在广东智慧团建服务平台注册为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定期学习青年大学习及党史学习教育。

(五)优秀团员标兵

在具备“优秀团员”条件的基础上,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心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与威望,起到表率作用。

2.在校期间,曾获院级以上荣誉。

3.本年度中学业成绩优秀,达到学院三等奖学金标准或获得省级以上荣誉。

(六)优秀团干

1.本年度中担任我院各级学生团干半年以上。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遵纪守法,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参加各种义务劳动与公益活动,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时缴纳团费。

4.竭诚服务团员青年,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集体观念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富有开拓进取、求实创新的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效果好,团结协作意识强,有对集体作出突出贡献。

6.积极参加院、系、团支部的各类科技、学术、文艺、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

7.本年度中学习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8.遵纪守法,无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记录,本年度中无违纪行政处分记录(重点考察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的情况)。

9.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记录10个小时以上。

10.在广东智慧团建服务平台注册为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定期学习青年大学习及党史学习教育。

(七)优秀团支部书记

1.本年度中担任团支部书记半年以上。

2.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努力向党组织靠拢,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热爱团的工作,熟悉业务,责任心强,认真做好组织发展和团费收缴等团内工作;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团员参与热情高;支部每学期的工作计划详尽,落实到位,注意总结经验,规范制度,凸显特色;在学习、工作、活动开展等方面起表率作用;认真参加学校团委组织的各项培训及会议(有无故缺席记录者取消资格)。

4.遵纪守法,群众基础良好,无参加同乡会等非法组织的记录,能带领支部在基层团支部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本年度中学业成绩优良,无补考科目。

6.在广东智慧团建服务平台注册为团员,按时缴纳团费,定期学习青年大学习及党史学习教育。

(八)团务工作积极分子

1.截止年4月30日,在学校团委担任干事、团支部担任支委职务半年以上,熟悉“智慧团建”操作系统,能按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热爱团的事业,积极参与学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恪尽职守,积极上进。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志愿服务时长者优先。

(九)优秀学生干部

1.思想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集体观念强,践行校训精神,积极参与各类科技学术、文化艺术、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2.担任学生干部半年以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准确把握岗位职责,能根据上级组织所布置的工作和任务,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效果好。

3.作风民主,顾全大局,能与其他干部分工协作,精诚合作,善于听取同学的意见,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日常工作中得到同事或同学的认可度高。

4.学习成绩优良,近两次期末考试学业平均绩点2.5以上或专业排名前30%,任期内无补考现象。

5.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无被公寓简报通报记录,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6.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斗争志愿服务工作,政治素质好,担当精神强,冲锋在前,表现突出者优先推荐。

7.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时长记录10个小时以上。

(十)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优秀学生干部标兵除必须具备优秀学生干部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在组织获得过荣誉表彰或通报表扬,或个人获得领导老师肯定。

2.学业成绩优秀,近两次期末考试平均学业绩点3.0以上或专业排名前20%以内。(20级学生近一次期末考试平均绩点3.0以上或专业排名前20%以内,无补考现象。)

3.通过职业资格证,或国家四六级英语考试,或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荣誉)者。

(十一)优秀社团干部

1.截止年4月30日,担任社团工作部干部或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半年以上。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按照学校团委和学校社团工作部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社团的各项工作,得到学校团委、社团指导单位和社团成员的好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目前无补考科目,带头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获学院奖学金优先考虑。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十二)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截止年4月30日,参加学生社团,成为会员半年以上,切实履行会员义务。

2.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学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学生社团安排的工作,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十三)优秀艺术团干部

1.截止年4月30日,担任院大学生艺术团干部(含队长、副队长)半年以上。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学校团委和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部署,创造性地开展各项文艺工作,得到学校团委、艺术团指导老师和艺术团成员的好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获学校奖学金优先考虑。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十四)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1.思想品德良好,政治立场坚定,拥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或者处分。

2.积极主动参与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教育系列活动、各种文艺汇演、运动会等文体方面的活动,并且在全院性文体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或在省级以上的文化展演、体育竞赛、琴棋书画比赛中有优异表现者。

3.纪律性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纪律处分,无考试违纪现象,无被通报带早餐进课室记录,无被公寓简报通报记录,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4.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成绩良好。

5.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学院、班级事务和各项文体活动中具有吃苦耐劳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十五)优秀班级心理委员

1.截止年4月30日,担任班级心理委员半年以上;

2.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学校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部署,积极参与及组织开展班级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得到学校学生处心理咨询中心的好评,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3.学习成绩良好,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获学院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6.按要求填报班级心理状态晴雨表,做到保密、及时、认真、负责和慎重。

(十六)心理工作积极分子

1.在校心理协会担任干部或干事;

2.积极参加学校心理咨询中心及心理协会安排的工作,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遵守《广州康大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值班人员工作守则》,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3.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获学校奖学金者优先考虑。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十七)志愿服务工作积极分子

1.截止年4月30日,在青年志愿者协会担任干事半年以上。

2.服从指导老师的安排,积极参加学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安排的工作,工作认真,成绩突出。

3.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5.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长记录10个小时以上,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十八)优秀志愿者

1.工作积极肯干,业务水平较高;学习成绩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本学年度校内外志愿服务时间累计15小时以上,并且成绩突出。

3.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

(十九)团学工作积极分子

1.截止年4月30日,在学校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积极参加和开展活动,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开拓进取,成绩突出。

4.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团学干部的培训活动,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各方面表现受到广大师生的好评,在团员中有较高的威信。

5.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挂科,带头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获学院奖学金优先考虑。

6.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7.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有志愿服务时长者优先。

(二十)优秀班干部

1.截止年4月30日,担任班干部半年以上。

2.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拥护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政治坚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道德品质好,在团员中起表率作用。

3.热爱班集体、关心他人,积极参加或组织班集体活动,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同学反映较好。

4.尊敬老师,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能较好的协助辅导员老师开展各项工作。

5.一年来,学习成绩良好,没有挂科,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7.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二十一)优秀国旗卫士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团结同学,尊敬师长,日常行为规范得体,在同学中起榜样示范作用。

3.能积极参加训练,训练刻苦认真;升旗仪式严肃认真,庄严肃穆,升旗过程规范,升旗动作娴熟。

4.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各级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

(二)广泛参与,公正公开。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进行不少于3个自然日的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三)及时总结,录入系统。各级团组织在完成名额推报时,须依照《常态化录入团员奖惩信息工作规则》要求,于奖励文件颁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表彰信息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的录入。

(四)申报名额及材料。各团学组织按照申报名额分配表申报,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文档。纸质版以团支部(组织)为单位统一送到学校团委组织部,电子文档以团支部(组织)为单位以压缩包形式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给学校团委。电子邮件的主题格式:“某某单位—学年度五四表彰申报材料”,接收邮箱: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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