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精神,年县文旅广电局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并于年4月18日经过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拟确定我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8名。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单位:镇坪县文化和旅游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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