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国家、省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关于开展城市住房市场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我市价格监测人员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城市住房市场情况调查,走访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银监局等职能机构,了解我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问卷调查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交易机构和当地居民,掌握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及价格情况,了解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走势和存在问题,为我省和国家的城市住房政策调整提供可靠的参考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近期我市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及落实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湘建房〔〕号)精神,我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娄政发〔〕23号,采取鼓励进城务工人员等新市民住房消费,支持居民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有序化解房地产库存,有效控制市场潜在风险。具体措施:一、建立住房规划引领机制;二、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三、落实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制度;四、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制度;五、加强二手房市场和房地产中介机构监管;六、严格落实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保修金制度;七、深入推进房地产业解难题工作。

二、近两年来我市城市土地、住房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及后期房地产走势预测分析

(一)近两年来城市土地、住房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

1.城市基本情况:截至年年末,娄底市城区面积(不含郊县).02平方公里,城区常住人口(含非本地户籍人口)62.51万人;城镇人均收入为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8.93平方米。

2、近两年来我市城市住房市场交易和价格情况

年,我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02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套数0.98万套,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金额万元,均价为元/平方米;年截至10月末,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面积.40万平方米,新建商品住宅销售套数0.92万套,新建商品住宅销售金额万元,均价为元/平方米;

3、后期房地产走势预测分析

从政策面看,中央抑制房价上涨的决心不会发生改变,“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方略也在从各方面得到进一步落实,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也已出台,这不仅对稳定房价预期有积极作用,也将促使开发企业放弃幻想转变经营方式。从资金面看,随着定向降准等稳健货币政策的实施,市场利率有所下降,预计首套房贷利率大幅上浮现象也将得到改善。

现阶段外部环境层面,一线城市房价增速变缓,准一线及二线城市由涨转跌,三四线城市房价接近停涨,多地区呈现房价与现阶段当地居民收入水平脱节。在房地产市场调控向三四线城市延伸、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调整、价格洼地填平的背景下,三四线城市房价涨速持续回落,外部不确定性因素显著增加,短期内将增强住房市场观望情绪。

基于以上因素综合推测,短期内我市房价增速放缓,稳中略降。部分房价偏高的区域或板块可能进入风险释放区域,一旦销售不畅,必须谨防住房库存将再度增加,并反过来进一步增强房企资金压力导致楼盘烂尾现象。

三、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特点

目前我市住房市场的共性特点是:房价总体呈上行趋势,购房需求旺盛,房源供应偏松,买、卖方市场氛围较浓。

年我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受一二线城市“限购”政策挤出效应,“碧桂园”、“宁邦中心”项目进入本市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商品房销售价格出现较快增长的同时,存量房、待售面积在持续缩减,截至年10月份,房地产开发投资累计达66.79亿元,商品房均价为元/平方米,待售面积为50.5万平方米,市本级存量住宅面积为23.85万平方米。

四、当前我市房地产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开发投资放缓

全市房地产投资在经历29个月负增长后,仅仅持续了4个月的正增长,从七月份开始,又进入负增长状态,截至10月底,全市房地产开发投资为49.4亿元,同比去年下降5.2%,较1-9月上升14.3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1.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36.16亿元,下降5.9%,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73.2%,商业用房完成投资9.4亿元,同比增长4.3%,占全市房地产投资的19%。

(二)市场监管仍需加强

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住房实际需求依旧比较旺盛,少数楼盘也存在投机炒房、违规销售和哄抬房价等市场乱象,提醒购房者需理性消费,新房必需办好五证才能预售,二手房要加强资金监管和网签备案。

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土地出让统筹管理。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要做好存量土地的开发和监管。加强土地供应动态监管,增加普通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供应,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和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城市土地供应规模、结构。要“限房价、竞地价”,改进土地拍卖方式。一方面,政府应从稳定房地产市场大局出发,适当降低出让土地的拍卖底价;另一方面,从成本收益上引导房地产企业理性经营、适应房地产市场的新常态,有效遏制高价地和高价楼的出现。

(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房产主管部门要协调好政府主导的保障房与市场配置为主的商品住房的比例,动态合理地调整城市增量和存量住房的供应结构。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加快棚改安置房建设,结合具体实际,采取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多渠道增加棚改安置房源,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真正实现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

(三)继续落实差异化的去库存政策,防止去库存走入“恶性循环”。三四线等库存压力大的城市,未来将继续落实优惠政策、调节供应以加快楼市去库存化,其中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农民工购房,稳步推进城镇化仍将是政策发力点。同时针对租赁市场的政策落实、加快化解非住宅库存也需更有力的政策支持。未来的房地产调控不仅需要考虑增量房,也需要考虑存量房。防止房地产市场去库存走入“恶性循环”,即房价上涨导致销售增加,销售增加导致房企预期良好,进而房企增加新开工面积,并且增加土地购置,结果就是库存继续扩大,因此,各地要严格控制土地供应。除此之外,下一阶段去库存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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